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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新制度

    信息发布者:18794123486刘彩霞
    2019-03-22 16:02:30   转载
    4月起,这4类土地将被“强制”收回!一分钱都不补偿!你家有吗?农业农村报

    土地一直被视为“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根本。在农村,有关土地政策的一举一动时时刻刻都牵绊着农民朋友的心!大家都知道,这两年国家一直在努力的推动土地制度的改革,希望尽可能的盘活土地资源,释放更多价值来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其中,农民最为熟知的一项改革举措便是土地确权了。



    依据最新消息,全国范围内的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只有一小部分地区尚未完成颁证工作。依照国家要求,土地确权颁证的工作需要尽快完成,争取尽快推动下一阶段的土地改革举措。其实,在开展确权工作的同时,国家也加大了对农村土地的监管与治理力度,不少闲置或长期遭到破坏的耕地失而复耕,切实有效的保护了耕地资源。

    这不,从4月份开始,很多地区对于土地的治理工作就要进一步加强了,凡是属于下述这4种情况的土地均会被集体强制收回,并且,农户获得不了一分钱的赔偿!那么,究竟是哪4类土地呢?一起来看下。

    一、且存在争议的耕地或者宅基地

    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宅基地或者耕地往往没有办法确权,此项工作往往也就进行了推迟。不过,对于这种争议性的土地,倘若一直让它存在争议,也是浪费资源的一种体现。因此,一部分地区已经开始着手将这种类型的土地采取集体强制收回的方式来解决,然后进行重新分配。



    二、长期闲置的宅基地或者耕地

    长期闲置土地也是浪费资源的一种行为,在部分农村地区,凡是闲置超过2年及以上的土地均会被集体收回,然后再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既然是长期闲置,说明原来的承包人或者使用权人并没有使用土地的需求,因此,出于这个契机,集体收回也是非常正常的。

    三、进行违规买卖的承包地

    土地确权之后,国家将会对三权分置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在极力鼓励土地流转的情况下,我们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转包、出租等等进行多种形式的流转。但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禁止承包地进行私自买卖,更不得将耕地用于非农建设。否则的话,集体就有权利收回土地,并且不会给予一分钱的赔偿。

    四、无人继承的宅基地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却能被继承。如此一来,其实也就相当于晚辈们继承了长辈们的宅基地,毕竟我国实施的是一户一宅政策,继承之后,农户也就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过,一些五保户在去世之后,宅基地长期无人继承,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然后再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土地的监管力度正在一步一步的加强,以前没有人管的违规使用土地行为如今却不能再出现了,否则,就会如上述介绍的那样,集体都有权利收回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还是要给广大农民朋友们提个醒,在生产生活当中,一定要注意对土地的保护,切不可出现违规的行为,如果真的被集体强制收回,并且没有一分钱补偿的话,那就真的有点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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